云南锡业集团高级技工学校文件
技校办〔2023〕2号
关于印发云南锡业集团高级技工学校
云南锡业集团高级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,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维护学生的合法利益,推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,根据《技工学校工作条例》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中级工(学制三年)、高级工(学制四年)学生。
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
第三条 按国家规定招收录取的新生,应当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,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。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,须凭有关证明,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,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入学,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。无故逾期达十五天以上者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
第四条 新生在入学后的三个月内,应接受学校复查。经复查证实不符合报考、录取条件,或身体状况不符合标准者,由学校报请所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招生主管部门批准,取消学籍,退回原地区。
第五条 每学期开学,学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到校注册。因故不能如期注册,必须请假,否则按旷课处理。
第三章 成绩考核
第六条 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,成绩载入记分册,并归入本人档案。
第七条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,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或四级制(优秀、良好、及格、不及格)。
第八条 体育课的成绩,需将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评定。
第九条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,必须事先向学校申请,经批准后缓考,缓考不及格者可补考一次。
第十条 学生每学期不及格的课程,均可补考。补考的安排按学校具体规定执行,记分时应注明“补考”字样。
第十一条 擅自缺考,该课程以零分计,不准补考。考试作弊,应据情节轻重,按照《js345线路检测学生违纪处分规定(试行)》给予相应纪律处分。
第十二条 学生需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。上课、实习、军训等都应考勤。无故不参加者,按旷课处理。
第十三条 学校每学期对学生进行操行评定,在学生毕业时进行操行总评。
第四章 休学与复学
第十四条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习,以及请假缺课累计超过该学期学时三分之一,跟原班学习确有困难者,可准予休学或令其休学。休学期满,如下一学期有相同或有相近专业可复学,肄业学生学校不发给毕业证书。休学满后仍不能复学的按退学处理。
第十五条 学生因病休学,须有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,特殊原因休学需家长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及本人提出申请,学生所在js345线路检测及有关部门审核,教务科研处批准并出具休学证明书。
第十六条 经批准休学的学生,必须离开学校。学生休学回家往返路费、医疗费等由本人自理,休学期间停发助学金。
第十七条 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,经学校批准,可以连续休学,最长休学期限为两年,休学时间计入修业年限,修业年限不能超过学校规定。休学期满的前一个月应向学校提交有关证明,经审查批准后,原则上随原专业的下一个年级学习,下一年级无原专业,可转入相近专业学习。
第五章 升级、退学与转学
第十八条 学生完成本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,经考核成绩及格者准予升级。
第十九条 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;每学期旷课数达《js345线路检测学生违纪处分规定(试行)》有关规定者;确定患有疾病,或者家庭发生重大变化,以及其它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业者,由本人申请填写《云南锡业集团高级技工学校退学申请表》或者由所在二级js345线路检测提交学生须退学的说明并填写《退学处理表》,经教务科研处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。
第二十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,一般不得转学。因特殊情况必须转到外地的学生,应先向学校提出申请,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,并征得转入地区学校、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,方可办理转学证明和入学手续。
第六章 奖励与处分
第二十一条 对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和生产实习劳动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,可分别给予表扬、记功或授予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三好学生”等称号,并向全校公布,记入学生档案。
第二十二条 学生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,对于违反纪律和犯错误的学生,学校应进行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,给予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劝其退学、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,学生一律遵守《js345线路检测学生违纪处分规定(试行)》,凡触犯规定的给予相应的违纪处分。
第二十三条 处分学生按照《js345线路检测学生违纪处分规定(试行)》执行,其中开除学籍处分,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部门备案。
第二十四条 对于给予留校察看以下(含留校察看)处分的学生,经教育帮助后确有显著进步者,可撤销处分。
第七章 毕业与结业
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,毕业考核和操行总评(毕业鉴定)成绩合格者,准予毕业,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。
第二十六条 学生毕业时,有部分课程考试不及格者,应准予补考,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发给结业证书;操行总评不及格或岗位实习不及格者,发给结业证书。
第二十七条 学生毕业证书遗失不再发新证。毕业证书遗失的学生可持个人申请到学校开具相关证明。
第八章 附则
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教务科研处负责解释。
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。原制度(技校办〔2021〕2号)同时废止。
云南锡业集团高级技工学校学生申请退学审批表
教务科研处受理日期: 年 月 日 编号: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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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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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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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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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s345线路检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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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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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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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本人(重要): 家长电话: |
申请退学原因:(另附纸质申请书一份) 申请人签名: 年 月 日 |
家长意见: 签名: 年 月 日 |
班主任/辅导员意见: 签名: 年 月 日 |
学生所在js345线路检测意见: 负责人签名(章): 年 月 日 |
资产财务部意见: 负责人签名(章): 年 月 日 |
学生工作处意见: 负责人签名(章): 年 月 日 |
教务科研处意见: 负责人签名(章): 年 月 日 |
学校意见: 负责人签名(章): 年 月 日 |
分管领导意见: 负责人签名(章): 年 月 日 |
处理结果 |
学籍管理系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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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管理系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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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籍管理员签字: 年 月 日 |
课程修读情况(包含选课和成绩处理情况) |
教务管理系统员签字: _ 年 月 日 |
云南锡业集团高级技工学校学生休学申请表
所属js345线路检测: 编号:
申请人签名: 日期:
申请人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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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 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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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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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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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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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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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本人(重要): 家长电话: |
电子邮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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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学时间及期限 |
从 年 月 日起休学,期限为 年, 至 年 月 日止。 |
休学原因 |
(另附纸质申请书一份) |
家长意见 |
签字: 年 月 日 |
班主任/辅导员审核意见 |
签字: 年 月 日 |
学生所在js345线路检测意见 |
签章: 年 月 日 |
学生工作处意见 |
签章: 年 月 日 |
教务科研处意见 |
签章: 年 月 日 |
js345线路检测领导 审批意见 |
签字: 年 月 日 |
处理结果 |
学籍管理系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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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管理系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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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籍管理员签字: 年 月 日 |
课程修读情况(包含选课和成绩处理情况) |
教务管理系统员签字: _ 年 月 日 |
云南锡业集团高级技工学校学生复学申请表
所属js345线路检测:
申请人签名: 日期: 编号:
申请人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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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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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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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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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班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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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手机(重要): 其他电话: |
电子邮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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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学时间 |
本人从 年 月起(休学/保留学籍),期限 年;现申请从 年 月起正式复学,编入 级 专业 班级学习。 |
资产财务处 审核意见 |
是否已交纳本学年学费: □是 □否 签章: _ 年 月 日 |
所属js345线路检测意见(包含复学班级安排情况) |
签章: 年 月 日 |
学生工作处 审批意见 |
签章: 年 月 日 |
教务科研处 审批意见 |
签章: 年 月 日 |
处理结果 |
学籍管理系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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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管理系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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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籍管理员签字: 年 月 日 |
课程修读情况(包含选课和成绩处理情况) |
教务管理系统员签字: 年 月 日 二级js345线路检测教学管理专员签字: 年 月 日 |
js345线路检测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印发